办理流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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因公赴港澳办理流程

、立项报批

申请因公赴港澳交流,请申请人至少提前6周(假期顺延)向港澳台事务办公室提供以下材料:

填报国际合作与交流信息化工作平台——教职工因公临时出国(境)申报。同网页下载专区提供相关模板下载,所有申报材料须按照正确格式提交。

第一步:团组内所有人分别在自己的“个人及家庭信息栏”更新并且确认个人及家庭信息;第二步:团长一人填写出访及团组的全信息,完成后系统内进行各学院、校内职能部门流转会签环节

https://gjc.ccnu.edu.cn/admin?ticket=ST-108328-lNGIa6bNMVofvBI9zht7-account.ccnu.edu.cn#/index/sqxz?dz=%2Fygcggl%2Fbookview&name=%E6%95%99%E8%81%8C%E5%B7%A5%E5%9B%A0%E5%85%AC%E4%B8%B4%E6%97%B6%E5%87%BA%E5%9B%BD%28%E5%A2%83%29

每个审批环节由各级经办人在线批复,出访人员也可在该平台板块中在线查看“流转记录”。校内审批完成后报送湖北省外办审批。

1.团组信息上传附件材料清单:

(1)邀请函原件及翻译件(繁体中文也需翻译成简体中文)

(2)行程安排表

(3)公示表(签字盖章)

(4)因公临时出国(境)告知事项书

2.个人信息上传附件材料清单:

(1)户口本人页扫描件

(2)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

(3)电子登记照


二、线下纸质材料:

2张小2寸白底彩色登记照(港澳通行证专用)交至国际处304办专办员(027-67865079),将代办因公往来香港、澳门特别行政区通行证及因公签注


三、归后总结、核销

出境回校后,一周内(假期顺延)将电子版总结报告发送至我办邮箱:ccnuhmtygcf@163.com,后方能领取出访任务批件及因公临时出国(境)申报表(教职工等公职人员:出访任务批件及因公临时出国(境)申报表,学生只有申报表没有批件)

联系人:

因公赴港澳地区审批手续、归后批件领取:国交1号办公楼309 李老师 办公电话:67868827

 

办通行证、签注:国交1号办公楼304 胡老师 办公电话:67865079

注意事项:

1.办理因公赴港澳交流手续,需至少提前6周(假期顺延)提出申请,以保证办理时间;

2.以上表格均可在港澳台办网站上下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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