因公赴港澳办理流程
一、立项报批 申请因公赴港澳交流,请申请人至少提前6周向港澳台事务办公室提供以下材料: 团长填写团组信息、 国际处(港澳台办)初审后,团组所有成员填写个人信息、所在单位审核、校内会签。上述环节皆在OA信息门户“一张表服务流程平台”http://yzbfw.ccnu.edu.cn/taskcenter/workflow/index中进行。 1.团组信息上传附件材料清单: (1)邀请函原件及翻译件(繁体中文需翻译成简体中文) (2)行程安排表 (3)公示表 (4)因公临时出国(境)告知事项书 2.个人信息上传附件材料清单: (1)户口本人页扫描件 (2)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(3)省外办电子信息上传表 (4)电子登记照 3.线下纸质材料: 小2寸白底彩色登记照2张(港澳通行证专用)交至国际处(港澳台办)。 二、办理赴港澳通行证及签注 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将协助代为办理因公往来香港、澳门特别行政区通行证 三、归后总结、核销 出境回校后,一周内将通行证和纸质版总结报告送交港澳台事务办公室,同时将电子版总结报告发送至我办邮箱:ccnugat@sina.com,方能领取批件复印件并办理相关财务核销手续。 注意事项: 1.办理因公赴港澳交流手续,需至少提前6周提出申请,以保证办理时间; 2.以上表格均可在港澳台办网站上下载; 3.湖北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地址:武汉市武昌区八一路3号 电话:027-87811321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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