因公赴港澳办理流程
一、立项报批 申请因公赴港澳交流,请申请人至少提前6周向港澳台事务办公室提供以下材料: 团长填写团组信息,国际处(港澳台办)初审后,团组所有成员(含团长)分别进入自己OA流程平台板块填写个人信息,所在单位(院系)审核后,国际处(港澳台办)、组织部/人事部、财务处等部门校内会签。 上述环节皆在学校OA信息门户“流程平台”《因公出国(境)申请》板块 http://yzbfw.ccnu.edu.cn/taskcenter/workflow/index 中进行。
每个审批环节由各级经办人在线批复,出访人员也可在板块中在线查看审批进度。校内审批完成后报送湖北省外办审批。 1.团组信息上传附件材料清单: (1)邀请函原件及翻译件(繁体中文也需翻译成简体中文) (2)行程安排表 (3)公示表 (4)因公临时出国(境)告知事项书 2.个人信息上传附件材料清单: (1)户口本人页扫描件 (2)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(3)省外办电子信息上传表 (4)电子登记照 3.线下纸质材料: 小2寸白底彩色登记照2张(港澳通行证专用)交至 国际处304办公室。 二、办理赴港澳通行证及签注 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将协助代为办理因公往来香港、澳门特别行政区通行证及因公签注 三、归后总结、核销 出境回校后,一周内将电子版总结报告发送至我办邮箱:ccnuhmtygcf@163.com,方能领取批件及因公临时出国(境)申报表。 联系人: 因公赴港澳地区审批手续:国交1号办公楼309 李老师 办公电话:67868827 证照:国交1号办公楼304 胡老师 办公电话:67865079 注意事项: 1.办理因公赴港澳交流手续,需至少提前6周提出申请,以保证办理时间; 2.以上表格均可在港澳台办网站上下载;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