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因公赴台需填表格

作者:  发布时间:2018-12-07  点击数:

申请因公赴台湾交流,请先致电港澳台办,联系电话:027-67861824

请申请人至少提前2个月向港澳台事务办公室提供以下材料:

1.《华中师范大学因公出国(境)申报表》(1份,单位领导签字并盖章,以下备案表、名单表都不要盖章)

2.出国出境信息公示表(1份,单位领导签字并盖章)

3.台方邀请函(3份,台湾方面提供,需有邀请方盖章)

4.在台期间日程安排(3份,台湾方面提供,需有邀请方盖章)

5.邀请单位简介(3份,应写明邀请单位性质、成立时间、主要负责人等基本内容)

6.因公临时赴台人员备案表(3份)

7.赴台人员名单表(3份)

8.行前教育证明(2份)

9.身份证复印件(1份)

如果是参加会议,还需提供下面两项材料

1.承诺书(3份,由台方提供,说明大会为纯粹的学术会议,不涉及“两个中国”、“一中一台”等政治敏感问题)

2.全体参会人员名单(3份,由台方提供,需有邀请方盖章,此名单一般交流项目可不提供,但分散邀请人员参加交流项目、国际会议这类必须提供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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