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项目简介
根据我校与台湾姊妹学校签订的校际交流协议,我校将于2025年春季向台湾姊妹校选派一批交换生,我校选派的学生可到台湾姊妹校学习相关专业的基础课程,学习期限为一学期,派出时间拟定在2025年2月至2025年6月(视学校专业而定),交换生学成返校后将继续攻读本校学位课程。相关学校的基本情况及拟录取人数请参阅以下信息:
政治大学(5人):http://www.nccu.edu.tw(限大陆籍学生报名,其中研究生不超过2人)
“中央”大学(5人):http://www.ncu.edu.tw(校内宿舍需抽签)
台湾中山大学(3-5人):http://www.nsysu.edu.tw
东海大学(3-5人):https://www.thu.edu.tw
实践大学(3-5人):https://www.usc.edu.tw/
以上学校拟录取人数仅供参考,学校将以“优中选优”为原则进行选拔,以实际派出人数为准。
二、遴选条件及要求
1、本次选派对象为我校全日制本科一、二年级、三年级学生,全日制且学制为三年的硕士研究生一年级、二年级学生。因赴台期间只能一次往返,中途无法返校,报名学生请慎重考虑实习、求职、学分、各类考试、毕业论文等因素的影响,确认没有冲突后方可报名。
2、交换生要求身心健康,学习成绩优秀,语言能力突出,行为端正,遵守当地法律和两校规章制度,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。
3、交换生须在规定的学习期限结束后回到学校继续学习。对于不按期返校或滞留不归者,双方学校均不为其办理任何学业证明材料,一切责任由本人承担。
4、根据交换协议,双方学费互免,生活费、住宿费、保险费、往返旅费及其他相关费用均由学生自行承担。我校交换生一旦被录取后,除非有不可抗力原因,中途不得随意退出。
三、报名须知
申请者需按要求逐项认真填写《华中师范大学派往港澳台姊妹学校交换生推荐表》(见附件1),经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,附入学以来成绩单(硕士研究生提供本科和研究生阶段成绩单,含学分绩)在2024年10月15日17:00之前送交港澳台事务办公室(国际园区1号楼309室)。推荐表电子版(见附件2)请以第一志愿报名学校+姓名命名,在2024年10月15日17:00之前发送至hmtexchange@ccnu.edu.cn。港澳台办将根据学生报名情况于10月18日组织遴选考核,具体方式另行通知。
四、联系方式
董珊老师,联系电话:67861824
E-Mail:hmtexchange@ccnu.edu.cn
港澳台事务办公室
2024年9月2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