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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遴选2024年秋季赴香港教育大学、香港岭南大学和澳门大学交换生的通知

作者:董珊  发布时间:2024-03-11  点击数:

一、项目简介

根据我校与港澳姊妹学校签订的校际交流协议,我校将于2024年秋季向香港教育大学、香港岭南大学和澳门大学选派交换生共15人,我校选派的学生可到这三所港澳高校学习相关专业的基础课程,学习期限为一学期,派出时间拟定在2024年8月至2025年1月(视学校专业而定),交换生学成返校后将继续攻读本校学位课程。相关学校的基本情况及拟录取人数请参阅以下信息:

1、香港教育大学(5人):http://www.eduhk.hk(报名需提供英语水平证明,如英语六级、雅思学术组别6分或以上成绩、托福80分及以上或其他可证明英语水平的成绩)

2、香港岭南大学(5人):https://www.ln.edu.hk(限本科生报名,需提供英语水平证明,英语六级;托福机考213以上,纸笔考550分以上,网考79分以上;或雅思6.0分以上;托业750分以上,或其他可证明英语水平的成绩)

3、澳门大学(5人):http://www.umac.mo(限本科生报名,需提供英语水平证明,如英语六级;雅思6.0分;托福75分及以上,或其他可证明英语水平的成绩)

以上学校拟录取人数仅供参考,学校将以“优中选优,宁缺毋滥”为原则进行选拔,以实际派出人数为准。

二、遴选条件

1、 本次选派对象为我校全日制本科一、二年级、三年级学生,全日制且学制为三年的硕士研究生一年级、二年级学生。报名学生请慎重考虑实习、求职、学分、各类考试、毕业论文等因素的影响,确认没有冲突后方可报名。

2、 交换生要求身心健康,学习成绩优秀,语言能力突出,行为端正,遵守当地法律和两校规章制度,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。

3、 交换生须在规定的学习期限结束后回到学校继续学习。对于不按期返校或滞留不归者,双方学校均不为其办理任何学业证明材料,一切责任由本人承担。

4、 根据交换协议,双方学费互免,生活费、住宿费、保险费、往返旅费及其他相关费用均由学生自行承担。我校交换生一旦被录取后,中途不得以任何名义退出。

三、报名须知

申请者需按要求逐项认真填写《华中师范大学派往港澳台姊妹学校交换生推荐表》(见附件1),经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后,附入学以来成绩单(硕士研究生提供本科和研究生阶段成绩单,含学分绩)、英语水平证明在2024年3月18日11:00之前送交港澳台事务办公室(国际园区1号楼309室)。推荐表电子版(见附件2)请以第一志愿报名学校+姓名命名,在2024年3月18日11:00之前发送至hmtexchange@ccnu.edu.cn。港澳台办将根据学生报名情况组织遴选考核,具体方式另行通知。

四、联系方式

董珊老师,联系电话:67861824

E-Mail: hmtexchange@ccnu.edu.cn

港澳台事务办公室

2024年3月11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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