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遴选2019年春季赴台湾姊妹学校交换生的通知
一、项目简介
根据我校与台湾师范大学、彰化师范大学、高雄师范大学、台中教育大学、屏东大学、台北教育大学、台北市立大学、东华大学、中兴大学、中央大学、中正大学、政治大学、金门大学、台湾中山大学、台湾科技大学、台湾清华大学、中原大学、实践大学、辅仁大学、东吴大学、东海大学、中国文化大学、铭传大学、佛光大学、元智大学等25所姊妹学校签订的校际交流协议,我校将于2019年春季向上述学校选派交换生78人左右,我校选派的学生可到上述学校学习相关专业的基础课程,学习期限为半年左右,派出时间拟定在2019年2月至2019年6月(视院校专业而定),交换生学成返校后将继续攻读本校学位课程。上述25所学校的基本情况及拟录取人数请参阅以下信息:
1、台湾师范大学(2人):http://www.ntnu.edu.tw(不提供宿舍,住宿需自理)
2、彰化师范大学(2人):http://www.ncue.edu.tw
3、高雄师范大学(3人):http://www.nknu.edu.tw
4、台中教育大学(5人):http://www.ntcu.edu.tw
5、屏东大学(2人):http://www.nptu.edu.tw
6、台北教育大学(2人):http://www.ntue.edu.tw(限本科生报名)
7、台北市立大学(8人):http://www.utaipei.edu.tw
8、东华大学(3人):http://www.ndhu.edu.tw
9、中兴大学(2人):http://www.nchu.edu.tw
10、中央大学(5人):http://www.ncu.edu.tw
11、中正大学(2人):https://www.ccu.edu.tw(限大二、大三、研二学生报名)
12、政治大学(5人):http://www.nccu.edu.tw(限大陆籍学生报名,其中研究生不超过2人)
13、金门大学(2人):http://www.nqu.edu.tw
14、台湾中山大学(4人):http://www.nsysu.edu.tw(其中文学院、外国语学院、音乐学院定向2名)
15、台湾科技大学(2人):http://www.ntust.edu.tw(不提供宿舍,住宿需自理)
16、台湾清华大学(5人):http://www.nthu.edu.tw(报名需提供英语水平证明)
17、中原大学(3人):http://www.cycu.edu.tw
18、实践大学(3人):http://www.usc.edu.tw
19、辅仁大学(2人):http://www.fju.edu.tw(2019年秋季派出)
20、东吴大学(2人):https://www.scu.edu.tw
21、东海大学(5人):http://www.thu.edu.tw(限大二、大三、研二学生报名)
22、中国文化大学(1人):http://www.pccu.edu.tw
23、铭传大学(3人):http://www.mcu.edu.tw
24、佛光大学(2人):http://www.fgu.edu.tw
25、元智大学(3人):https://www.yzu.edu.tw/
以上学校拟录取人数仅供参考,学校将以“优中选优,宁缺毋滥”为原则进行选拔,以实际派出人数为准。
二、遴选条件
1、 本次选派对象为我校全日制本科二年级、三年级学生,全日制且学制为三年的硕士研究生一年级、二年级学生。如报名学生在2019年春季学期为毕业年级,请慎重考虑实习、求职、学分、毕业论文等因素的影响,确认没有冲突后方可报名。
2、 交换生要求身心健康,学习成绩优秀,语言能力突出,行为端正,遵守当地法律和两校规章制度,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。
3、 交换生须在规定的学习期限结束后回到学校继续学习。对于不按期返校或滞留不归者,双方学校均不为其办理任何学业证明材料,一切责任由本人承担。
4、 根据交换协议,双方学费互免,生活费、住宿费、保险费、往返旅费及其他相关费用均由学生自行承担。我校交换生一旦被录取后,中途不得以任何名义退出。
三、申请材料
申请者需按要求逐项认真填写《华中师范大学派往台湾姊妹学校交换生推荐表》(见附件1),经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后,附入学以来成绩单(硕士研究生提供本科和研究生阶段成绩单,含学分绩)一同送交港澳台事务办公室。推荐表电子版(见附件2)请以第一志愿报名学校+姓名命名,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发送至hmtexchange@mail.ccnu.edu.cn。
四、遴选程序
1、 报名
即日起至2018年9月29日(周六)17:00,逾期不受理报名材料。
地点:港澳台事务办公室(国际园区1号楼309办公室)
2、2019年春季赴台湾交换生项目说明会
时间:2018年9月26日(周三)中午12:30-13:30
地点:国际园区逸夫会议中心1楼学术报告厅
3、考试
考试分笔试和面试,成绩分别占40%和60%。考试内容涉及海峡两岸基本情况、时事动态、交换学习计划等,请充分准备。
考试时间:10月10日(周三)笔试:12:30-13:10面试:13:30-17:30
地点待定,详细考试安排将于10月9日(周二)发布在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官网(http://hmt.ccnu.edu.cn),敬请留意。请所有考生当天提前20分钟候场。
4、 确定候选人:根据报名材料和考试成绩,经学校相关部门综合考评,择优确定候选人,并在港澳台办官网上予以公示。
5、 推荐候选人
所有候选人于10月15日(周一)12:30开会,地点国际园区3号楼308教室。候选人需填写台湾姊妹学校申请材料,经台湾姊妹学校审核通过后,确定交换生资格。
6、 办理出境手续:在学校统一安排下,办理赴台手续。
7、 交换学习:根据台湾姊妹学校开学时间赴台交换学习。
8、 申请奖学金:交换生返校后一个月内提交:《华中师范大学港澳台学习交流奖学金申请表》;学习交流总结等材料,并申请华中师范大学港澳台学习交流奖学金。
五、联系方式
董珊老师,联系电话:67861824
E-Mail: hmtexchange@mail.ccnu.edu.cn
欢迎符合条件的学生参加项目说明会及申报以上交换生项目,请各相关单位将此通知转发给学生,做好组织报名和推荐工作。
附件:华中师范大学派往台湾姊妹学校交换生推荐表
港澳台事务办公室
二〇一八年九月二十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