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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遴选2018年秋季赴港澳台姊妹学校交换生的通知

作者:董珊  发布时间:2018-03-08  点击数:

一、项目简介

根据我校与香港教育大学、澳门大学、台湾师范大学、彰化师范大学、高雄师范大学、台中教育大学、屏东大学、台北教育大学、台北市立大学、东华大学、中兴大学、“中央”大学、中正大学、政治大学、金门大学、台湾中山大学、台湾科技大学、台湾清华大学、台湾艺术大学、中原大学、实践大学、辅仁大学、东吴大学、东海大学、中国文化大学、铭传大学、佛光大学等27所姊妹学校签订的校际交流协议,我校将于2018年秋季向上述学校选派交换生92人左右,我校选派的学生可到上述学校学习相关专业的基础课程,学习期限为半年左右,派出时间拟定在2018年9月初至2019年1月(视院校专业而定),交换生学成返校后将继续攻读本校学位课程。上述27所学校的基本情况及拟录取人数请参阅以下信息

1、香港教育大学(5人):http://www.eduhk.hk13.12报名截止,3.14遴选

2、澳门大学(5人):http://www.umac.mo限本科生报名,3.12报名截止, 3.14遴选

3、台湾师范大学(2人):http://www.ntnu.edu.tw

4、彰化师范大学(2人):http://www.ncue.edu.tw

5、高雄师范大学(3人):http://www.nknu.edu.tw

6、台中教育大学(5人):http://www.ntcu.edu.tw

7、屏东大学(4人):http://www.nptu.edu.tw

8、台北教育大学(2人):http://www.ntue.edu.tw(限本科生报名)

9、台北市立大学(10人):http://www.utaipei.edu.tw

10、东华大学(3人):http://www.ndhu.edu.tw

11、中兴大学(2人):http://www.nchu.edu.tw

12、“中央”大学(5人):http://www.ncu.edu.tw

13、中正大学(2人):https://www.ccu.edu.tw

14、政治大学(2人):http://www.nccu.edu.tw(限本科生报名)

15、金门大学(2人):http://www.nqu.edu.tw

16、台湾中山大学(5人):http://www.nsysu.edu.tw

17、台湾科技大学(2人):http://www.ntust.edu.tw

18、台湾清华大学(5人):http://www.nthu.edu.tw

19、台湾艺术大学(1人):http://www.ntua.edu.tw

20、中原大学(3人):http://www.cycu.edu.tw

21、实践大学(3人):http://www.usc.edu.tw

22、辅仁大学(2人):http://www.fju.edu.tw(2019年春季派出)

23、东吴大学(2人):http://www.scu.edu.tw

24、东海大学(5人):http://www.thu.edu.tw

25、中国文化大学(3人):http://www.pccu.edu.tw

26、铭传大学(4人):http://www.mcu.edu.tw

27、佛光大学(3人):http://www.fgu.edu.tw

二、遴选条件

1、 本次选派对象为我校全日制本科二年级、三年级学生,全日制且学制为三年的硕士研究生一年级、二年级学生。如报名学生在2018年秋季学期为毕业年级,请慎重考虑实习、求职、学分、毕业论文等因素的影响,确认没有冲突后方可报名。

2、 交换生要求身心健康,学习成绩优秀,语言能力突出,行为端正,遵守当地法律和两校规章制度,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。

3、 交换生须在规定的学习期限结束后回到学校继续学习。对于不按期返校或滞留不归者,双方学校均不为其办理任何学业证明材料,一切责任由本人承担。

4、 根据交换协议,双方学费互免,生活费、住宿费、保险费、往返旅费及其他相关费用均由学生自行承担。我校交换生一旦被录取后,中途不得以任何名义退出。

三、申请材料

申请者需按要求逐项认真填写《华中师范大学派往港澳台姊妹学校交换生推荐表》(见附件1),经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后,附入学以来成绩单(硕士研究生提供本科和研究生阶段成绩单,含学分绩)、英语成绩证明(报港澳高校、台湾高校外语类专业需要)一同送交港澳台事务办公室。推荐表电子版(见附件2)请以第一志愿报名学校+姓名命名,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发送至hmtexchange@mail.ccnu.edu.cn

四、遴选程序

1报名

港澳学校:2018年3月8日——2018年3月12日17:00, 逾期不受理报名材料。

台湾学校:2018年3月8日——2018年3月26日17:00,逾期不受理报名材料。

地点:港澳台事务办公室(国际园区1号楼309办公室)

2、2018年秋季赴港澳台交换生项目说明会

时间:2018年3月12日(周一)中午12:30-14:00

地点:国际园区逸夫会议中心1楼学术报告厅

3、考试

考试分笔试和面试,成绩分别占40%和60%。考试内容涉及港澳台基本情况、时事动态、交换学习计划等,请充分准备。

①港澳学校

笔试:2018年3月14日(周三)12:30-13:10

面试:2018年3月14日(周三)下午13:20-16:00(英语口语面试)

考试地点:国际园区三号教学楼

考试安排将于3月13日发布在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官网(http://hmt.ccnu.edu.cn),敬请留意。请所有考生当天提前20分钟候场。

②台湾学校

笔试:2018年3月28日(周三)12:30-13:10

面试:2018年3月28日(周三)下午13:30-16:30

具体考试安排将于3月27日发布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官网(http://hmt.ccnu.edu.cn),敬请留意。请所有考生当天提前20分钟候场。

4确定候选人:根据报名材料和考试成绩,经学校相关部门综合考评,择优确定候选人。

5推荐候选人:

港澳学校候选人将于3月15日电话通知,台湾学校候选人将于3月30日电话通知。所有候选人于4月2日(周一)中午12:30开会,地点国际园区3号楼308教室。候选人需填写港澳台姊妹学校申请材料,经港澳台姊妹学校审核通过后,确定交换生资格。

6办理出境手续:在学校统一安排下,办理赴港澳台手续。

7交换学习:根据姊妹学校秋季开学时间赴港澳台交换学习。

8申请奖学金:交换生返校后一个月内提交:《华中师范大学港澳台学习交流奖学金申请表》;学习交流总结等材料,可以向港澳台事务办公室申请华中师范大学港澳台学习交流奖学金。

五、联系方式

董珊老师,联系电话:67861824

E-Mail: hmtexchange@mail.ccnu.edu.cn

欢迎符合条件的学生参加项目说明会及申报以上交换生项目,请各相关单位将此通知转发给学生,做好组织报名和推荐工作。

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港澳台事务办公室

二〇一八年三月八日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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