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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遴选2025年秋季赴台湾地区交换生的通知

作者:  发布时间:2025-03-24  点击数:

一、项目简介

根据我校与台湾姊妹学校签订的校际交流协议,我校拟于2025年秋季向台湾师范大学、政治大学、“中央”大学、台湾中山大学、中兴大学、辅仁大学、元智大学、中原大学和阳明交通大学(院级)等9所姊妹校选派交换生约30人,我校选派的学生可到这9所港澳高校学习相关专业的基础课程,学习期限为一学期,派出时间拟定在2025年9月至2026年1月(视学校专业而定),交换生学成返校后将继续攻读本校学位课程。各校交换生项目详细信息请登录国际合作与交流信息化工作平台(试运行)查看,拟录取人数请参阅以下信息:

1、台湾师范大学(2人,校内住宿需抽签)

2、政治大学(5人,仅接收大陆籍学生,研究生不超过2人)

3、“中央”大学(5人)

4、台湾中山大学(4人)

5、中兴大学(2人,需在本校修业满一年及以上)

6、辅仁大学(4人)

7、元智大学(2人)

8、中原大学(2人)

9、阳明交通大学(4人,仅限教育学院、外国语学院、音乐学院和新闻传播学院全日制学生报名)

(以上学校拟录取人数供参考,学校将以“优中选优”原则进行选拔,以实际派出人数为准。)

二、遴选条件

1、 本次选派对象为我校全日制本科生、全日制研究生。报名学生请慎重考虑实习、求职、学分、各类考试、毕业论文等因素的影响,确认没有冲突后方可报名。

2、 交换生要求身心健康,学习成绩优秀,语言能力突出,行为端正,遵守当地法律和两校规章制度,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。

3、 交换生须在规定的学习期限结束后回到学校继续学习。对于不按期返校或滞留不归者,双方学校均不为其办理任何学业证明材料,一切责任由本人承担。

4、 根据交换协议,双方学费互免,生活费、住宿费、保险费、往返旅费及其他相关费用均由学生自行承担。我校交换生一旦被录取后,中途不得随意退出。

三、报名须知

请有意报名的同学在国际合作与交流信息化工作平台(试运行)上提交申请。学生提交后,请务必关注审核动态,提醒学院国际化秘书、导师(研究生需要)、学院分管领导进行审核,学生的申请需通过所在单位审批后,才能视为报名成功。国际合作与交流信息化工作平台操作指南请见附件,如遇平台操作相关问题可加入QQ群338494258进行咨询。报名时间为3月24日至4月3日。港澳台办将根据学生报名情况组织遴选考核,具体方式另行通知。

、联系方式

董老师,联系电话:67861824

港澳台事务办公室

2025年3月24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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