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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遴选2025年秋季赴港澳地区交换生的通知

作者:  发布时间:2025-03-07  点击数:

一、项目简介

根据我校与港澳姊妹学校签订的校际交流协议,我校拟于2025年秋季向香港教育大学、香港岭南大学、澳门大学和澳门城市大学选派交换生共17人,我校选派的学生可到这4所港澳高校学习相关专业的基础课程,学习期限为一学期,派出时间拟定在2025年8月至2026年1月(视学校专业而定),交换生学成返校后将继续攻读本校学位课程。相关学校的基本情况及拟录取人数请参阅以下信息:

1、香港教育大学(5人):http://www.eduhk.hk(报名需提供英语水平证明,如英语六级、雅思学术组别6分或以上成绩、托福网络化测验80分及以上或其他可证明英语水平的成绩)

2、香港岭南大学(5人):https://www.ln.edu.hk(限本科生报名,需提供英语水平证明,如英语六级;托福机考213以上,纸笔考550分以上,网考79分以上;或雅思6.0分以上;托业750分以上,或其他可证明英语水平的成绩)

3、澳门大学(5人):http://www.umac.mo(限本科生报名,报名时需至少在我校学习一学期。需提供英语水平证明,如英语六级;雅思6.0分;托福75分及以上,或其他可证明英语水平的成绩)

4、澳门城市大学(2人): https://oga.cityu.edu.mo/chn/(报名时需至少在我校学习一学期,有良好的英语水准)

(以上学校拟录取人数供参考,学校将以“优中选优”为原则进行选拔,以实际派出人数为准。)

二、遴选条件

1、 本次选派对象为我校全日制本科生、全日制研究生。报名学生请慎重考虑实习、求职、学分、各类考试、毕业论文等因素的影响,确认没有冲突后方可报名。

2、 交换生要求身心健康,学习成绩优秀,语言能力突出,行为端正,遵守当地法律和两校规章制度,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。

3、 交换生须在规定的学习期限结束后回到学校继续学习。对于不按期返校或滞留不归者,双方学校均不为其办理任何学业证明材料,一切责任由本人承担。

4、 根据交换协议,双方学费互免,生活费、住宿费、保险费、往返旅费及其他相关费用均由学生自行承担。我校交换生一旦被录取后,中途不得随意退出。

三、报名须知

请有意报名的同学在国际合作与交流信息化工作平台(试运行)上提交申请。学生提交后,请务必关注审核动态,提醒学院国际化秘书、导师(研究生需要)、学院分管领导进行审核,学生的申请需通过所在单位审批后,才能视为报名成功。国际合作与交流信息化工作平台操作指南请见附件,如遇平台操作相关问题可加入QQ群338494258进行咨询。报名时间为3月10日至3月18日。港澳台办将根据学生报名情况组织遴选考核,具体方式另行通知。

四、项目宣讲会

港澳台办将于3月11日(周二)12:30在逸夫国际会议中心一楼报告厅开展25年秋季学期赴港澳台姊妹校交换生项目宣讲会,欢迎有兴趣的同学届时参加。

、联系方式

董老师,联系电话:67861824

港澳台事务办公室

2025年3月7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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